公司名称被认为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调解不成,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3个月 内作出行政裁决。被裁决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 30日 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以上期限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该办法于 2023年10月1日 施行;本文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应该找法院,还是找企业登记机关?

两条路径可以选择:

处理方式 适用情形 后续期限
向人民法院起诉 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 官方材料未提供诉讼审理期限
请求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认为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处理 调解不成的,自受理之日起 3个月 内作出行政裁决

使用企业名称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使用企业名称还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前述现行规则来自国务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均为 2026年10月1日。

登记机关多久决定是否受理?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名称争议申请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审查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补正。

环节 期限 起算点
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5个工作日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
补正申请材料 5个工作日 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之日
作出行政裁决 3个月 登记机关受理之日,且以调解不成为前提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这里需要区分“收到申请”和“收到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是否受理由收到申请起算,被申请人提交答辩材料则由其收到相关材料起算。

上述期限均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被申请人应该提交什么?

被申请人需要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期限为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官方材料没有进一步列明答辩书的具体格式、证据目录或份数要求,因此不能据此补写。

答辩不宜只解释名称含义,还应围绕登记机关依法综合考虑的因素整理材料,例如主营业务、名称的显著性、持续使用情况、公众知悉程度,以及是否可能造成混淆误认。官方材料没有提供证据清单模板,也没有写明名称争议处理是否收费。

登记机关会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登记机关不是只比较两个名称是否相同,而是依法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争议双方企业的主营业务;
  2. 争议双方企业名称的显著性、独创性;
  3. 名称持续使用时间及相关公众知悉程度;
  4. 双方申报名称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 争议企业名称是否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6. 争议企业名称是否利用或者损害他人商誉;
  7. 登记机关认为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

因此,主营业务相近、使用时间先后、名称本身的识别程度以及公众是否可能误认,都可能进入审查范围。单纯认为名称“听起来相似”,并不等于登记机关必然支持停止使用。

上述因素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名称和商标有关,能不能直接证明企业名称侵权?

可以先核对他人是否已经实际使用相关名称、使用方式及公众认知材料,但不能把名称争议直接等同于商标侵权。现行企业名称规则明确禁止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并将公众混淆误认列为登记机关审查因素。

本批次未取得商标法中直接规定字号与商标关系的条文原文,因此不引用具体商标法条款。能否构成名称侵权,应由登记机关依据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综合判断;涉及商标权益的其他法律主张,也不能仅凭本页内容作出个案结论。

被裁决停止使用名称后必须做什么?

企业被裁决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收到争议裁决之日起 30日 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办理逾期,登记机关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可以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名称变更完成前,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与此同时,企业印章、银行账户以及法律文书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上述规定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企业名称可以协商转让吗?

可以。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转让信息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协商转让只能在双方依法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代替争议程序,也不能据此绕过生效裁决。转让涉及费用、具体合同期限或者是否可同时保留字号等事项,所提供的官方页面未写明。

常见问题

名称完全相同,就一定构成侵权吗?

不一定。登记机关还会综合考虑主营业务、名称的显著性、独创性、持续使用时间、公众知悉程度、是否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官方材料没有规定名称完全相同即可直接认定侵权。

收到登记机关通知后,多久可以补材料?

申请材料需要补正时,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补正。该期限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被申请人必须在多久内答辩?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该期限同样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登记机关受理后一定在3个月内裁决吗?

调解不成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3个月 内作出行政裁决。调解不成是这项期限适用的前提。该期限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收到停止使用名称的裁决后还能拖延吗?

不能。企业应当自收到争议裁决之日起 30日 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期限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核实日期为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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