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开网店的个人,并不是一律要办营业执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核实日期2026-09-30)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不需要进行登记。但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零星小额交易本身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仍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确实需要办的,按该办法第九条可以把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把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由住所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则由你入驻的网络交易平台出具。
先判断:我是不是必须办营业执照?
判断的顺序是先看交易额,再看是否需要许可。《电子商务法》第十条(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的原则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列出几类例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把例外情形进一步具体化。
| 你的情况 | 是否要登记 | 依据 |
|---|---|---|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 不需要(属零星小额交易) | 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
|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 | 不需要 |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 |
| 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 不需要 | 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
| 零星小额交易,但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 需要 | 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
| 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 需要(并依法取得许可)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 |
| 年交易额累计已超出10万元(多家网店合并计算) | 需要 | 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三款 |
这张表的落点是:10万元是判断”零星小额”的门槛,但它不是唯一的开关——只要你的项目依法需要许可,交易额再小也要登记。
要办的话,经营场所和住所分别填什么?
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时:
- 经营场所:可以登记为网络经营场所;
- 住所:可以登记为经常居住地;
- 登记机关:其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这意味着两件事:你不必为网店另外找一处实体门店来充当经营场所;办理地点跟着你的经常居住地走,而不是跟着平台所在地走。
平台要给我出什么材料?
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平台内经营者申请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的,由其入驻的网络交易平台为其出具符合登记机关要求的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这份材料的出具主体是你入驻的平台,不是你自己,也不是平台之外的机构;内容需要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国家层面规章没有统一写明材料的具体形式与各平台内部索取流程,各平台自身的入驻规则、各地登记机关的办事指南也不在本文依据范围内,实际怎么要、要几份,请以平台和登记机关的要求为准。
开了多家网店,要登记几次?
两条规则要一起看:
- 交易额合并: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判断你还在不在10万元这条线以内,要把所有店加起来算,不能按单店分别算。
- 经营场所一并登记:同一经营者有两个以上网络经营场所的,应当一并登记(办法第九条)。
所以不是”一家店办一个执照”,而是多个网店的经营场所要在一次登记中一并申报,交易额也要合并起来判断要不要办。
办完之后,首页要公示什么?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第十条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把公示内容细化为:
- 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个体工商户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 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不需要登记的:根据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自我声明有四种写法,分别对应”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四类情形,具体文字以办法原文为准;
- 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公示(办法第十二条,核实日期2026-09-30)。
常见问题
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就肯定不用办营业执照吗?
不一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且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要合并计算,合并之后是否仍在10万元以内要重新判断。《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也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材料要多久、收不收费?
办法第十条只规定了由入驻的网络交易平台出具、且需符合登记机关要求。办理时限与费用属于各地登记机关办事指南的范畴,国家层面规章没有写明,本文也没有相应依据,请直接向平台和你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确认。
不办市场主体登记,是不是就不用管税务了?
不是。《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依照第十条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个体户的税务处理可参见年报与报税的合规时间。
2014年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现在还能作为依据吗?
不能。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该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这属于旧规定已作废、不再适用,不能拿来当现行标准。
我要办的是个体户,登记还有哪些通用步骤?
本文讲的是”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这一特殊情形下,经营场所、住所和平台材料怎么处理的规则。个体户登记的一般流程与材料清单,可参见个体户注册专题;若你的经营项目依法需要许可,可参见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登记办事指南、办理时限与费用请以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的要求为准。